1. 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的人都应受浸、为什么信主之后需要受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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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受浸是主耶稣的命令:祂在升天前吩咐门徒说:“15…你们往普天下去、传福音给万民听。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…”﹝马可福音16:15-16﹞。 又说 “所以你们要去、使万民作我的门徒、奉父子圣灵的名、给他们施浸。”﹝马太福音28:19﹞。 因此,教会有给信徒施浸的义务,而信徒有受浸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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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受浸是基督徒过顺服主生活的第一步:若主耶稣是我们的主、祂的命令、我们应该乐意遵守。 这是顺服祂主权的实际表现、也是对祂爱的回应。﹝约翰福音14:15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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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受浸是公开宣告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和生命的主:﹝1﹞不以福音为耻 ﹝罗马书1:16﹞,﹝2﹞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﹝雅各书2:17﹞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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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. 主耶稣自己的榜样:祂是无罪的。 祂本不必悔改、也不必认罪、更不必接受施洗约翰悔改的浸礼。 但祂却给我们立下榜样,尽诸般的义﹝马太福音3:11¬-15﹞。 何况我们是蒙恩的罪人、岂不更应该欢喜快乐接受浸礼、为主作见证吗?
2. 本教会每年安排多次浸礼的日期、决定受浸者必须遵守时间表程。
3. 决定受浸者必须在受浸之前成功完成三堂基础基督信仰课。
4. 受浸后必须成功完成七堂基督徒新生活课程, 并且公开做得救见证才能领受浸证明书。未完成此要求者只能领上课程的记录 (有受浸日期),而不是正式的受浸证明书。